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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719 发表于:2026/1/12 17:27:00

请问老师2025年1月1号发生的交易,没有签订合同,2026年1月12号补签合同的,请问这个合同的印花税申报时间是以2025年1月1号为准去补呢,还是以2026年1月12号为准15日之内申报就可以呢?

问题分类:会计处理类 阅读量:36

大白菜老师 回答于:2026/1/12 17:37:00

根据《印花税法》,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而非交易发生日。你 2025 年 1 月 1 日的交易未签合同,当时未发生印花税纳税义务;2026 年 1 月 12 日补签合同,当日才触发纳税义务。 结论:以 2026 年 1 月 12 日(补签合同当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次申报的话,在 1 月 27 日前(15 日内)申报缴纳即可;若按季申报,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一季度终了后 15 日)申报缴纳。无需按 2025 年 1 月 1 日追溯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