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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5/12/3 17:21:00
白老师,取得3%农产品数电专票,如何抵扣9%,附表2如何填写申报
问题分类:增值税类 阅读量:27
大白菜老师 回答于:2025/12/4 17:55:00
无需填写第 2 栏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该栏用于按票面税额抵扣的专票),应将数据填入特定栏次,分基础抵扣和加计抵扣两种情形:
1、常规用途(用于生产 9% 税率货物或其他应税项目):仅需填写第 6 栏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其中 “金额” 栏填写发票对应的不含税金额【如发票总额 1030 元的 3% 农产品数电专票,先算出不含税金额 = 1030÷(1+3%)=1000 元,最终可抵扣进项税额 = 1000×9%=90 元。);“税额” 栏填写按 9% 计算的可抵扣税额(如上述例子中的 90 元】。
2、用于生产 13% 税率货物(如用小麦加工面包、用大豆制作豆制品等):除按上述方式填写第 6 栏外,在生产领用该批农产品的当期,还需额外填报第 8a 栏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仍以上述例子为例,生产领用时可加计 1% 抵扣,即在此栏填写 10 元(1000×1%),合计实现 10% 扣除率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