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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223 发表于:2025/9/29 9:48:00

白老师,代理出口企业,能否替生产企业收汇并在国内支付人民币,这样操作生产企业可以退税吗?税总在代理出口方面有哪些规定,谢谢

问题分类:出口退税类 阅读量:54

大白菜老师 回答于:2025/9/29 18:18:00

根据相关规定,代理出口业务中,一般由代理人负责收汇,代理人结汇后将货款按有关规定支付给委托人。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只要符合出口退税的其他条件,如货物实际出口、办理了相关的退税申报手续等,即使是由代理出口企业收汇并在国内支付人民币,也可以申请退税。 税总在代理出口方面有以下主要规定: 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 4 月 15 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出口退税申报:代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归委托方,一般由受托企业负责去所在地的税务局开立代理出口退税证明,由委托方持代理证明办理退税。 3、收汇规定:根据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9 号,出口货物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委托出口并由受托方代为收汇,或者委托代办退税并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为收汇的,可提供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 感谢您对大白菜会计学堂的支持!欢迎您给朋友们推荐大白菜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