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180353 发表于:2021/5/11 18:01:00

企业用工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支付的总共外包工资,计入工资薪金基数吗?上个同样的问题你给我的解答是你是劳务派遣模式吗!我这里回复一下是的,劳务派遣,下次能把问题回答一下吗,这个提问不能继续追加,很麻烦

问题分类:企业所得税类 阅读量:1146

大白菜老师 回答于:2021/5/12 17:12:00

感谢提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