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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精选202401】新公司法来了,新老公司到底有何影响?怎么办?

所属类别:税收业务精选大白菜 2024/1/5 16:11:00


新公司法 已经公布,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


第一,新公司法来了,我们要关注8个变化----
01  注册资本五年需要缴足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款    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注点:认缴制改为限期实缴制,适用范围不仅包括新成立的公司,也包括存量公司。由此带来的财税问题包括:印花税交的多了、过桥资金引发的股东借款、无偿借款多了。

02 非货币资产出资范围明确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关注点:出资方式正列举增加了股权和债权两种非货币性资产,财务人员应结合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涉税、股权(资产)划转涉税政策予以关注,可以参见:财税〔2014〕116号、财税〔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等文件。

03  认缴出资额加速到期

    第五十四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关注点:尽管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但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04  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要谨慎

    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关注点:以上条款意味着,股权转让需谨慎!!!将来在股权转让时,必须足额缴纳出资后再进行转让,否则有可能被受让方坑!!!在以往,只有股权转让逃避债务时,转让方才对未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05  法定代表人不再当“背锅侠”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关注点 :明确界定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不是你想让谁当,谁就能当。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出现法律后果或民事责任,肯定就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关注点:简单理解就是,法定代表人因为公司原因造成的法律后果或民事责任,都由公司承受和承担。公司都是老板的,“公司承受",实际上就是公司的实控人老板承担。

06  明确利润分配时间

    第二百一十二条 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

    关注点:法人股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被投资企业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股东是自然人的,被投资公司应根据国税函〔1997〕656号的规定,及时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

07  资本公积可以弥补亏损

    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关注点:首次明确资本公积金可以用来弥补亏损,但应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顺序之后。注意,此处的弥补亏损为会计概念,而非企业所得税概念。


第二,新《公司法》一出台,大家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以前的没实缴的公司应该怎么办?

最有可能的情况有三种:减资或撤资、股权转让和注销。

今天就针对这三种情况好好跟大家说道说道~
解决办法一:减资或撤资

一、注册资金太大,是否允许减资?

当然允许减资。但是要遵循严格的手续并注意以下内容: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便于清楚的知道债权人名单及金额,进行逐一书面通知并公告,告知减资方案。

3、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债权人的法定权利。

4、不得违法减资。


二、减资、撤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需要区分个人股东减资和法人股东减资。
(一)个人股东减资撤资
1、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
需要交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注意:
(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
(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

2、撤资收回金额偏低却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局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但有正当理由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法人股东撤资减资

给大家总结如下:

案例解析:

A公司和B公司分别出资400万元、600万元注册成立了实收资本1000万元的C公司,由于各种原因,A公司从C公司依程序撤资,取得现金500万元,撤资时C公司的未分配利润80万元、盈余公积公积2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如何账务处理?A公司撤资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1、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甲公司 400万元

    资本公积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0万元

2、企业所得税问题:

A公司从C公司撤回的资产分为3部分:

(1)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400万元,没有企业所得税;

(2)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00×40%=40万,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400-40)×25×%=15万元。




02  解决办法二:股权转让

一、之前公司是认缴制,现在转让股权,能否0元或者低价转让?

税务局曾经做过答复:

1、股权转让可以0元转让,但必须有正当理由。

2、如果无正当理由,即使0元转让,税务局也会进行核定。

0元或者低价转让股权的正当理由如下:

1、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

4、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二、税务局如何核定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十四条的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举个例子:

王总有个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属于认缴,也就是实收资本0元。经过2年经营,截止目前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也就是净资产1000万元。现在要股权转让给刘总,股东决议中标明的转让价格0元。

请问:该股权转让价格0元是否合法?

答:0元价格不合法,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方法如下:

1、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0万元*100%=1000万元

2、因此核定股权转让收入=1000万元


三、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一)增值税
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



注: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至下期,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二)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

(四)印花税


根据财税[2019]1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方式的过程中,如不动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税务机关可能会据此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为转让不动产,并征收土地增值税。




03  解决办法三:注销

一、公司注销时,认缴的出资额需要补齐吗?

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1.没有债务

债权债务清理完毕没有未获得清偿的债务,不差钱,那可以直接申请注销,不需要补齐。

2.有债务未清偿

办理注销时差欠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按企业破产法规定,该出资额要加速到期,也就是必须补齐。

另外,按照最高法院公司法司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总结:公司注销时要不要补齐出资,主要是考虑公司对外负债清偿情况。也就是到期要补齐,没到期如果有债务未能清偿也要加速到期,如果没有债务也没有到期就不用补齐了。



二、公司要注销,账上的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一)实收资本要交税吗?

举个例子:

梅松公司是一家自然人持股的公司,准备注销时账面还有500万元的实收资本。问:自然人股东在分回500万元实收资本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

1、若自然人股东仅收到500万元的分回款,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还的款项若是超过500万元,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情况一:

A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近期准备注销清算,但账面上存在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请问注销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
需要缴纳。并且公司在注销清算时,账面上若是有盈余公积等,也要按照自然人股东的股份份额来计算分红的个税,A公司的股东要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税200万元。


情况二:

B企业属于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近期准备注销清算,账面上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请问注销时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是税后经营所得,在进行股利分配或者公司注销时都无需再交纳税款了。
也就是说,在注销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不需要缴纳个税,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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